由拿督莫哈末劳勿斯、阿都哈密及阿末玛咯夫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包括联邦宪法有说明州议长,必须由州法律顾问代表出庭,因此他们批准西华古玛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也裁决,根据政府程序法令,州议长并不是政府人员。
联邦宪法第132条文也清楚阐明,州议员并非政府官员。有鉴于此,他撤销高庭司法专员里万指上诉人只能由州法律顾问代表出庭的裁决。
上述两宗案件是:(1)霹州新任大臣拿督占比里及六名行政议员被禁足州议会案18个月及12个月,及(2)霹州3名州议员即美冷区州议员查玛鲁丁、章吉遮令区州议员奥斯曼及九洞区州议员许月凤,要求高庭宣判他们仍是合法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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