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蘭莪‧沙亞南)警方沒有指示化驗師檢驗趙明福遺體的腎上腺素水平,使到家屬代表律師大表不滿,並拋出一句“趙明福是否被人從高樓推下致死”;總檢察署代表律師和家屬律師更為此展開激辯。
這也是驗屍庭自開庭以來,首次出現“趙明福是否被人推下”的“敏感”字眼。
哥賓星不滿證人
做事“一板一眼”
第7證人大馬化學局毒理學化驗師查萊哈指出,若趙明福是被推下或墜樓,其腎上腺素會上升;但是警方沒有指示她檢驗趙明福的腎上腺素水平。
“因此,不能由腎上腺素水平來確定趙明福在案發當天是被人從高處推下或墜下。”
哥賓星在盤問查萊哈時,因不滿證人做事“一板一眼”,只遵從警方指示為趙明福進行化驗,反問證人是否曾在報章看到,有超過一個猜測指趙明福是被人從高樓推下致死?
這引起總檢察署代表陳福泉律師的強烈不滿,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在庭上爭得面紅耳赤。
陳福泉:不應拋出假設性字眼
陳福泉認為,成立驗屍庭的主要目的是鑒定趙明福死因;不過,在驗屍過程結束前,哥賓星不應拋出“被人推下”、“自殺”等假設性字眼。
“驗屍庭不應允許律師向證人發出不公平的問題!同時,不必接納和記錄哥賓星的問題。”
較後,他補充說,哥賓星可選擇向雪州反貪委會的官員提出這項疑問,但對象不應是化驗師,更不能要求化驗師證實報章的揣測性疑問。
哥賓星反駁說:“若驗屍庭不允許律師提及被人推下、自殺等字眼,那為何要設驗屍庭?我們為何要委任自己的法醫?”
他說,律師不能只根據化驗報告發問,然後交由驗屍官一人去鑒定死因。
“我們要通過種種理論協助驗屍庭鑒定死者死因,否則,我為何要在這裡?我應該回家才對!”這獲得雪州政府和大馬律師公會旁聽律師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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